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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现代中学小卖部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2-07-15】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仙游现代中学校内北侧设有小卖部,经校会议研究,决定将校内的小卖部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自负盈亏,责任经营。欢迎有经验、有经营能力者参加投标,具体方案如下:

、承包时间为年:2022816日起至2025815日止

、承包经营范围与要求

1、经营范围:文化用品、生活用品、小食品、饮料(食品、饮料必须有QSSC标志,自制食品不得出售)代购每年秋季入学的新住宿生的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严禁向学生出售“三高”食品、香精类饮品、方便面、“三无” 伪劣、过期、变质产品。  

2、中标方保证经营期满后完好交还固定资产给学校。

3、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按要求自行办理营业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4、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期间水电费用。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止承包或转让。

6、中标方必须要有本校校级或支委领导、中层行政人员担保和有信誉的企业担保

、招投标方式:

1、报名时间2022716202272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仙游现代中学总务处。

3承包对象要求:承包者必须办理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仙游现代中学2名行政担保(其中中层行政1名、校级或党支委领导1名);福建省内注册的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担保(注册资本不小于壹仟万元且无贷款)若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被相关部门罚款,没有能力全部承担;余下的责任由担保的企业承担;担保人承担全程协调在承包期内承包者无能力履行且担保企业未能履行的责任。

4报名时,投标人应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l份,担保人承诺书1份,担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现金)、企业担保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现金),企业信用报告1份没有中标者保证当场如数返还;中标者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则视作弃权,投标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不予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返还,自动转为承租期间水电押金,待承租合同期满后,再予无息退还;企业担保金待承租合同期满后再予无息退还。

5、投标时间:2022722500

6、投标地点:仙游现代中学办公楼三层行政会议室。

、竞投标方式

1合同包的投标人必须不少于三家。低于三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本次招标的标底为每年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万元)

3投标方式:实行壹轮竞价投标(暗标),竞标价为每年租金金额

4、评标方式:符合学校要求的前提下,竞标承包租金最高者为中标方。当最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评标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方于2022722投标结束后当场公布中标方。

6、承包费支付方式:承包费按一年中标金额一次性付清,中标者应于中标后三日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向学校财务室交清承包金(中标价),兑付承包金后才可经营;如逾期不交则按自动弃标处理。承包者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的承包费作为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且不得中途转包他人。后两年的承包款须在度的731日前交清,否则视为放弃承包。

承包人必须合法经营,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确保所有食品的质量、卫生符合要求。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综合治理责任书,在经营期间若出现任何因承包经营者经营不合理而引发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销售的物品进行“一品一码”登录工作。如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及政策性硬性要求,学校有权终止承包人的经营权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暂停营业,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与学校无关,学校不补偿费用。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均无责任

、评标成员:由学校相关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陈老师  13860963392 

、未尽事宜由校方负责解释,解释权属仙游现代中学。    

 

 

仙游现代中学

2022年7月14日

 

 

 

 

 

 

 

 

 

 

 

 

 

 

 

 

 

担保承诺书

 

仙游现代中学:

本人       愿意为        承包仙游现代中学校内小卖部担保,并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27月  日

 

 

 

 

 

 

 

 

 

 

 

 

 

 

担保承诺书

 

仙游现代中学:

本企业         愿意为        承包仙游现代中学校内小卖部担保,并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

20227月  日

 

 

 

 

 

 

 

 

 

 

 

 

 

 

 

承包仙游现代中学小卖部报价

报价人: 联系方式:

报价:大写:人民币             /年。

小写:¥         /     

说明:报价保留一位小数,币种为人民币;若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20227  

 

 

小卖部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仙游现代食堂北边房屋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小卖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部内有:现有供水、供电设备。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022816日起至2025815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租金为:每年     万元整(¥     元),卫生管理费每年壹仟元(¥1000元),租赁押金为:万元整(¥100000元)。企业担保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2电费按月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场所所需的各种营业证件等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并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完成,若不办理经营证件,属无证经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租赁押金。方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销售的物品进行“一品一码”登录工作不按上级的要求实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租赁押金。如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及政策性硬性要求,学校有权终止承包人的经营权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暂停营业,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与学校无关,学校不补偿费用。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均无责任

2、合同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服务部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但不得擅自转让他人,否则,终止合同并取消租赁押金。

3、合同期结束时,乙方要按时归还甲方所有公共财产,对公物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乙方剩余物品及用具应在合同期内自行处理,概与学校无关。

4、合同期满,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在办理好一切移交手续后甲方必须及时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企业担保金待承租合同期满后再予无息退还

5、 乙方经营项目:经完整包装的具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面包、饮料、奶制品及矿泉水、水果等,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保健药品(特指:润喉药品、风油精、创可贴)。代购每年秋季入学的新住宿生的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

6、禁止经营项目:

“三高”食品、方便面、“三无” 伪劣、过期、变质产品。  

②黄色书刊及影牒、玩具、赌具、刀具、扑克、香精类饮品、瓜子等系列产品。

③经现场煮制的食品。

④其它未经学校许可的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

7、经营时间:

①早读前;

②课间操做操后——第三节上课;

③上午第四节下课后——下午上课前;

④下午第四节下课后——晚自修上课前;

⑤晚自修下课后。

8、乙方要严格遵守政府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学校规定的经营项目内自主进货并销售,其销售价不得高于校外100米以内的商店所销售的相同产品的价格。自觉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若发现有违规经营的,或经营的商品对学生造成伤害的,乙方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自觉接受处罚。

9、乙方必须文明经营,礼貌用语,不得乱贴发广告宣传单,不得与学生吵架,不得恶语侮辱伤害师生,不得容留学生在店内打扑克,不得出售学校所定禁止食品。甲方有权派监督小组随时督查,如有发现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元,从租赁押金扣除。

10、乙方只能在店铺内销售;不能在店内外立灶生火,蒸煮食品出售;不得占用店铺外空间,保持店铺内外良好的卫生环境,课间操结束后及中午上课后必须清扫超市门前水泥路的食品袋等垃圾,垃圾应倒在学校指定的地方,违者每次罚款50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进货必须从校进出。

11、乙方累计被发现3次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以现代中学食品卫生监督小组的登记为准),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服务部,取消乙方所交的租赁押金,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的比例收取。

12、 乙方租赁期内,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案件)。

13、学校在接受上级各部门检查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接受督查。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在签约的当天必须一次性付给甲方租金及其它费用。否则,取消合同。

  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违约

1、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违约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

2、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或合同期满后未按时归还小卖部给甲方,均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或归还小卖外,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现金)陆佰元(600元),由租赁押金中扣除。

3、乙方不得利用该小卖部之便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所有款项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且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字):                   

签约日期:2022                   签约日期:2022